赵 林
基督教作为一种高级宗教,是从犹太教中发展出来的,它在圣教历史、律法和部分道德观念等方面与犹太教一脉相承。但是基督教从本质上说是与犹太教截然不同的,这首先表现在基督教已经具有一套真正的神学理论或宗教形而上学(这一点得益于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它克服了犹太教的此岸性和直观性,成为一种关于灵魂和彼岸的福音。其次,基督教接受了律法,但不拘泥于律法,而是更侧重于信仰,它以内在的信仰主义超越了犹太教的外在的律法主义。在道德观上,基督教提出了与犹太教的效果论道德观迥异的动机论道德观。与犹太教所期盼的社会解放理想相比,基督教更侧重于个人的灵魂得救和精神自由。这些差别使得基督教虽然脱胎于犹太教,后来却发展成为一个独立于犹太教的普世性宗教。
1、律法主义与信仰主义
犹太民族是一个苦难深重的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它几乎没有摆脱过外族人的统治和奴役。犹太人的祖先希伯来人大约在公元前14世纪上半叶由沙漠进入巴勒斯坦,与当地的迦南人逐渐融合,形成农耕的以色列部落。公元前13世纪末,埃及法老梅尼普塔征服了巴勒斯坦,并刻下碑文炫耀战功:“以色列已化为废墟,但它的种族并未灭绝。”这是以色列第一次见于历史文献。公元前12世纪以后,犹太人又先后沦于非利士人、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帝国、马其顿帝国、埃及托勒密王朝和叙利亚塞琉西王朝以及罗马帝国的统治之下,在数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一直处于失国状态。
经历了如此悲惨的历史磨难,自然会产生出浓厚的不幸意识。在现实世界中得不到幸福和安宁,就只能到宗教中寻找安慰。在犹太教最早的经典“摩西五经”或“律法书”(即《旧约》中的“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约于公元前444年前编集)中,犹太人表述了这种基于不幸意识的宗教思想。上帝创世之初,曾许诺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将会子孙繁荣昌盛,上帝对亚伯兰(亚伯拉罕之原名)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么……你的后裔将要如此。”[1]亚伯拉罕是个义人,他虔信上帝,他的子孙中也有许多义人,因此上帝拣选犹太人作自己的羔羊。然而亚伯拉罕也有许多不肖子孙,他们老是忤逆上帝的意愿,对上帝不虔敬,招致上帝发怒,称其为“硬着颈项的百姓”。因此上帝必先使犹太人遭一番磨难,才会领他们去那“美好宽阔流奶与蜜之地”。上帝对亚伯拉罕预言:“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2]后来摩西应了上帝的预言,引导犹太人逃出埃及,在西乃山与上帝立约,定下十条诫命(即“摩西十诫”)和许多律例。这些律法成为犹太人生活的基本准则。
犹太人的不幸意识在“摩西五经”中充分表现出来,他们不把失落家园的原因归咎于外族的侵略,而是归咎于自己祖先和族人对上帝的不虔敬,由此招致了天罚。《旧约》中所记载的犹太人的圣教历史是一部充满负罪感的苦难史,祖先和族人对上帝的不敬始终像梦魇一般笼罩在犹太人头上。这种负罪感是对苦难现实的一种心理安慰,也是对德行的最大鼓励。摩西在何烈山上重申诫命时对犹太人说道:“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你们要谨守遵行,好叫你们存活,人数增多,且进去得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的那地。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心内如何,肯守他的诫命不肯。”[3]因此悲凄切切的犹太民族就在苦难重重的现实中安身立命,一面一丝不苟地谨守摩西与上帝订立的律法和典仪,一面殷切地期待着弥赛亚(复国救主)的降临。
犹太教的律法主要有三部,分别记载于“摩西五经”的“出埃及记”、“利未记”与“申命记”中。其中,“出埃及记”的第21—23章是现存最古老的犹太法典,它的前言和中心思想就是第20章的“摩西十诫”。“申命记”第12—26章是一个比摩西律法较宽容的改革提纲,除了重申一神崇拜和“出埃及记”中已有的律法外,还提出一些新的律例典章。“利未记”是祭司法典,确定祭祀供奉、节日礼仪和某些经济生活方面的律例典章。据统计,犹太律法学者关于律法的口头传述共有248条命令和365条禁令,这些命令和禁令都非常苟刻,且带有浓厚的原始禁忌色彩,要想一丝不苟地谨守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所有律法的要义都体现在“摩西十诫”中,对于犹太人来说,只要奉行“摩西十诫”并且遵从某些典仪(如行割礼、洁净等)就可以称得上虔敬了。“摩西十诫”包括:1.崇拜唯一的上帝而不可拜别的神;2.不可制造和敬拜偶像;3.不可妄称上帝的名;4.须守安息日为圣日;5.须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10.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和财物。“摩西十诫”成为犹太人不可违背的基本行为规范和犹太教的律法基石。
犹太教的核心是律法和祭祀,基督教的核心则是信仰和道德。基督教也尊重律法,但是认为仅有律法是不够的。耶稣始终教导信徒们超出律法,不要拘泥于此。在耶稣看来,“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4]在四大福音书中,耶稣与法利赛人的一个重大冲突就在于是否拘守律法。至于祭祀,在基督教中完全被取消了,而代之以信徒发自内心的信仰。耶稣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5]从祭祀走向信仰,从外在的仪式走向内心的虔敬,这标志着原始宗教向高级宗教的转化。汤因比在谈到原始宗教与高级宗教的区别时说道:“原始宗教的精髓不是信仰,而是行动;信奉宗教的判断标准,不是同意信条,而是参加祭祀行为。”[6]而高级宗教则以信仰和启示为基础。就此而论,基督教比直观的犹太教具有更显著的灵性色彩和超越倾向。
基督教在礼仪方面与犹太教迥然而异。例如割礼制度,本为犹太教祖传礼仪,在犹太教圣典《创世记》中记载了行割礼的由来。上帝曾对亚伯拉罕说:“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根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7]到后来,行割礼竟成为犹太民族作为上帝选民的一种确证,以区别其他未行割礼的不洁民族。“犹太人竟以此礼骄人,视外邦未受割礼为可鄙恶,又显系流于偏狭之过。”[8]这种偏狭的割礼制度和选民意识引起了周围各族人的反感和憎恶,塞琉西王朝和罗马帝国的统治者都曾明令制止这种习俗。公元前2世纪中叶,塞琉西王朝的安提阿古四世通令废止割礼,并对那些行割礼的人处以死刑,没收家产。尽管如此,割礼制在犹太人中仍然屡禁不绝。与犹太教相反,基督教废除了割礼制度,认为洁与不洁的区别在于内心的虔信,而不在于肉体上的标记。耶稣明确表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的割礼。……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9]基督教之所以能突破犹太教的狭隘的民族性而成为一种世界性宗教,与它废除割礼制度有很大关系。
在道德观方面,基督教也有许多改进。在男女关系上,犹太教虽然明令禁止淫乱,但从未提倡禁欲,且鼓励“要繁殖和增多”。然而在基督教中,禁欲却成为一种崇高的德行。据《马太福音》记载,耶稣曾告诉门徒,“为天国的缘故自阉”这种德行“不是人都能领受的。唯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10]耶稣本人在这方面就是一个典范。这种禁欲主义在后来的修道运动中发展到极端,导致了一种反人性的畸形生活姿态。在贫穷与富裕的问题上,犹太教采取一种劝人安于现状的态度,贫穷固然为上帝所愉悦,但富裕也不是邪恶,而是对正义的奖励。富人应该对穷人施予有分寸的援助,但不必过份。基督教则把贫穷与富裕截然对立起来,贫穷是一种美德,富裕却是罪恶的象征。《马可福音》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富有的人来请教耶稣,问如何获得新生。耶稣说到了一些诫律,这人说他都遵行了。当耶稣说到要他变卖财产,分给穷人时,他却面有难色地走开了。耶稣就对他的门徒们说:“倚靠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11]基督教的这种贫穷道德观与禁欲主义一起导致了中世纪修道制度和托钵僧团的出现,同时也造成了教会实践与教义之间的尖锐的矛盾。
在对待仇敌的态度上,犹太教要求教徒们爱兄弟、朋友,但是对敌人却采取不宽容的态度。犹太人长期处于外族人的压迫之下,因此具有强烈的复仇心理,在“摩西十诫”中提到,对敌人要采取“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的态度[12]。犹太人的上帝绝不饶恕犹太人的敌人,上帝就曾向摩西许诺要剪除与犹太人为敌的埃及人、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耶布斯人。然而耶稣却在著名的“山上训众”中说道:“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13]犹太教的上帝对世人爱憎分明,常常动怒要剪除恶人;而基督教的上帝则对一切人都充满了爱,表现出极度的仁慈和宽容(但是在基督教后来的实践中,这种仁慈和宽容精神却被充满宗教狂热的仇恨和迫害所取代)。
犹太教的律法虽然也包含着道德的成份,但它明显地带有强制性,它是通过一种否定的方式(惩罚)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它注重的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及其后果。而基督教的信仰则更多地基于人的内心自觉,它通过一种肯定的方式(良心发现)来协调人的行为,更侧重于人的内在的善良动机。犹太教的律法虽多,但它们从未限制人的心念;而基督教则深入到人的内心,在它看来,仅仅在行为上遵循律法是不够的,真正的善在于内心的虔信,在于动机的纯正。基督教创立了一种动机论的道德观,正如耶稣所说:“凡看见妇女就动邪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14]这当然是一种圣徒式的道德观,在欲念蠢动的凡夫俗子的世界中是难以实现的。然而,它却提出了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它把善从外在行为归诸到内心动机,使道德成为一种信仰,具有了浓重的宗教色彩,从而使人的内心道德生活获得了一种超越外在现实规范的倾向。
这种动机论的道德观反映到宗教信仰上,就是对上帝和基督的信仰。这信仰是属于内心的,外在的形式并不能取代它。在四大福音书中都强调了信仰的力量,上帝的国并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是出现在信者的心中,凡是信者就可以得到永生。律法和诫命固然要遵行,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信仰,是对上帝的爱戴之心。在基督教中,有两条诫命是最大的,即:“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15]这两条诫命分别构成基督教的最基本的信仰和最基本的道德。这是基督教的真义和精髓,其他一切教义和教规都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尽心、尽性、尽意、尽力地爱上帝,是要人执著于宗教信仰,轻视世俗的物质生活,潜心于精神修养,超越现世,追求彼岸。律法的权威被取消了,信仰成为宗教的内在依据。爱人如己则是宣扬一种平等的理想,传播世界大同的福音。早期基督教正是凭藉这两点战胜了深陷于颓靡的物质泥沼中的罗马帝国,战胜了沉溺于直观的自然形态中的希腊多神教和囿限于外在的律法主义藩篱中的犹太教,为“精神”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2、末世论与救赎说
从弥赛亚主义的“末世论”到基督“救赎说”的发展是基督教最终摆脱犹太教,成为一种独立的世界性宗教的重大标志。在塞琉西王朝统治时期,犹太民间盛传的各种预言著作被汇集成《先知书》八卷,即旧约中的《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记》、《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和《十二小先知书》。在这些著作中,民间的“先知”们一方面叙述了犹太民族在外族统治下的历史,另一方面又预言了犹太人未来的获救。当时民间流传着一种说法:上帝将派一位“受膏者”来复兴犹太国[16],这复国救主在希伯来文里被称为弥赛亚(Mãshiah)。据说弥赛亚的降临将把公义带到人间,使耶和华的选民获福,并降罪于那些压迫犹太人的外邦统治者。这种信念在公元之交的犹太人中流传很广,犹太人普遍相信,他们正处于最末的一个苦难世纪,上帝的国临近了,弥赛亚马上就要降临,把犹太人带入“千禧年”(即过一千年的幸福生活)。这种“末世论”的信念反映了犹太民族强烈的不幸意识和渴待解放的心理。当时在中下层犹太人中,屡次掀起了弥赛亚运动,反对塞琉西王朝和罗马帝国的统治。基督教既然脱胎于犹太教,因此它在产生伊始也接受了弥赛亚主义的“末世论”的影响。在最初的犹太人基督教中,对人间天国或“千禧年”的向往是非常强烈的。信徒们相信,上帝的国不久就要降临在这个悲惨的世界上,使受苦受难的人脱离灾难,在肉体和精神上都获得解放。但是,随着公元1世纪外邦人基督教(尤其是保罗派)的崛起,弥赛亚主义的“末世论”逐渐被基督的“救赎说”取代。“千禧年”的理想消失了,上帝的国不再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而是在另一个世界即彼岸世界中存在,或者在信者的心中存在。进入天国的也不再是具有身体的人,而是超脱了肉体的灵魂。此岸与彼岸对立起来,肉体与灵魂相分离,耶稣通过受难和复活已经救赎了世人的罪过,成为灵魂获救的“初熟之果”。灵与肉的尖锐对立构成了基督教的基本思想,同时也是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最大不同之处。这种灵肉对立的思想是我们了解基督教的本质精神的关键所在。
基督教虽然脱胎于犹太教,但是它在产生之初就遭到了犹太教正统派(法利赛人)的攻击和迫害,基督教的真正发展恰恰是在摆脱了犹太教的掣肘之后才开始的。复活后的耶稣教导他的门徒,要把他的福音带到外邦人中间去传播,基督教正是在非犹太裔的外邦人中成长壮大起来的。外邦人既然构成了基督教信仰的主体,他们自然就对犹太人的解放和“千禧年”理想不感兴趣。在向外邦人(主要是希腊人和罗马人)传播的过程中,基督教受到了希腊神秘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把眼光从此岸的人转向彼岸的灵。具有现实革命意义的弥赛亚主义被基督教改造成为一种灵魂获救的福音,以保罗为代表的外邦人基督教“宣传一种神秘教,把其中有关革命宣传的基督·耶稣化成了一个能使凡人化为不朽的神灵。他把天国从现世搬到了来世。”[17]
基督就是弥赛亚,希伯来文的Mãshiah的希腊文写法就是Christos,即基督。福音书中屡次提到,耶稣问门徒们他是谁,门徒们说他就是基督,法利赛人因此而攻击耶稣,因为在法利赛人看来,弥赛亚将带来千禧年,而耶稣却并没有带来上帝的国。在法利赛人眼中,耶稣是个摆舌鼓唇的骗子。从法利赛人对耶稣的态度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犹太教的千禧年理想与基督教的天国观念之间的区别。《路加福音》记载:“法利赛人问上帝的国几时来到,耶稣回答说,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18]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名言“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成为基督教之区别于犹太教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体现了基督教的唯灵主义和超越精神。“末世论”是肉体获救的福音,它使人期待不久将至的人间幸福,它并没有超越此岸和肉体——犹太人相信在有生之年即可进入上帝之国。因此末世论只是对一种社会解放运动的承诺,它宣扬的与其说是一种宗教理想,毋宁说是一种政治理想。然而这种政治理想在现实中却屡遭挫折,无法实现,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种空洞的宣传,失去感召力。基督教的“救赎说”则通过耶稣的蒙难和复活而传播了一种精神获救的福音,它告诉人们,幸福不在此岸此生实现,而是在肉体死后实现于复活的灵魂中。基督已通过死而复活救赎了人类祖先亚当犯下的“原罪”,只要在心中信基督、信上帝,人人都可像基督一样在彼岸的天国中获得灵魂的永生。“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即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19]“救赎说”使基督教具有了一种唯灵主义的性质,把犹太教所缺少的形而上学赋予了它,从而使基督教成为一种神学和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即汤因比所说的“高级宗教”)。在这个宗教中,信仰成为灵魂获救的唯一依据(而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堕落”的最根本原因正是由于从内在的真诚信仰走向了外在的虚假善功),对天国理想的向往取代了对人间解放的期盼。
在早期基督教中,存在着观点对立的两派,即彼得派和保罗派。前者还带有犹太教的深刻烙印,后者则摆脱了犹太教的影响,成为一种宗教形而上学。以后的整个基督教都是在保罗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乃至于一些研究基督教的学者认为,保罗才是基督教的真正创始人,他创立了一个以基督的救赎为中心的唯灵主义宗教。在《新约》的前三部福音(《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还带有彼得派的明显影响,这三部福音书因其观点、结构、取材大致相同而被称为“同观福音”(或称“对观福音”、“符类福音”,Súnopsis)。而第四福音书即《约翰福音》和“保罗书信”则代表着保罗派的观点[20],与“同观福音”在观点、取材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在“同观福音”中,耶稣是一个历史人物,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在《约翰福音》中,耶稣却成为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成为神和灵本身。“基督教对耶稣本质的观念来自《约翰福音》之处无疑多于其他福音;但另一方面,约翰对耶稣的描绘对于历史学家理解耶稣相对来说提供了更少的东西。”[21]浓重的唯灵主义色彩使《约翰福音》成为基督教神学的思想基础。
“同观福音”与《约翰福音》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对待犹太人的态度上。在“同观福音”中,耶稣对罗马总督彼拉多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王,敌视和迫害耶稣的只是犹太教上中层的祭司、长老和法利赛人。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不再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王,而是宣称:“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迫害耶稣的成为整个犹太人。基督教本是从犹太教中发展出来的,但是到了外邦人的保罗派那里,开始出现了敌视犹太人的倾向。保罗在给帖撒罗尼迦人的信中写道:“这犹太人杀了主耶稣和先知,又把我们赶出去。他们不得上帝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上帝的愤怒临在他们身上已经到了极处。”[22]犹太人基督教开始被当作一种异端遭到排斥,基督教的中心逐渐移到罗马。公元2世纪基督教中的灵智派把这种倾向推至极端,他们把基督教与犹太教截然对立起来,试图完全割断基督教的犹太教根源。这种做法虽然遭到了基督教会的否定(因为基督教不可能没有犹太教在《旧约》中展现的圣教历史、预言和某些律法),但是基督教对犹太人的仇恨却深深地埋藏下来,在以后的许多世纪中酿成了基督教世界迫害犹太人的一幕幕惨剧。罗素说道:“基督徒对同时代的犹太人早就抱着敌对态度。公认的见解是上帝曾和先祖、先知等圣者讲过话,预言基督的来临;但基督降世后犹太人却不承认他,因此须把他们视为恶者。此外基督废弃了摩西的律法,代之以爱上帝和爱邻居两条诫命;而犹太人又执拗地未予以承认。所以一旦基督教变为国教,反闪族主义,以其中世纪的形式,在名义上便成为基督徒热诚的表现。”[23]
“同观福音”与《约翰福音》及“保罗书信”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最重要的一点差别在于:基督由人子变为上帝子,变为灵。“保罗派的基督是‘上帝子’,而不是‘人子’。保罗派的‘天国’不是‘有血气者’王国,不是现世的王国,而是由于一个奇迹而从物质中解放出来的众神灵的王国。”[24]《约翰福音》开篇就写道:“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25]这“道”或“逻各斯”就是灵。“上帝是个灵”,而“从灵生的,就是灵”,所以作为上帝之子的基督就是灵。基督的死是载负着道的肉体的死,而“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基督从降生到死而复活是道或灵的否定之否定,灵只有通过异化为肉体然后再扬弃肉体才能实现自我认识。“基督——依一个人来说——他一身里表现了上帝与人类之合一,他的死亡与他的全部历史里表现了‘精神’之永恒的历史。”[26]在保罗派的神学中,已经包含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发展的辩证法。基督渴望着死,渴望着灵的解脱,正如绝对精神渴望着扬弃“堕落的”自然界一样迫切。基督死而复活既然是沉缅于肉体和物质世界中的人的“初熟之果”,人若在心中信基督,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基督,就能像基督一样成为灵,进入灵的天国,获得永生。耶稣在与众人分别时祷告道:“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27]基督的救赎说到底是对信者的救赎、对灵的救赎。基督作为上帝子、作为灵,与上帝同在。对上帝的信仰变成了对基督救赎的信仰,“信子就是信父”。这种上帝与基督一体的观点在公元325年的尼西亚宗教会议上得到确认,最终发展为“三位一体”和“基督神-人性”等基本教义。
尽管基督教的某些教仪和教义可以追溯到犹太教和其他的古老宗教中[28],但是基督教作为一种以内心信仰为基础的高级宗教,与那些以祭祀活动为基础的原始宗教是截然不同的。基督教体现了一种唯灵主义的浪漫精神,即灵魂对现实世界的超越和对彼岸世界的追求。它的目光不是朝向现世,而是投向彼岸。任何原始宗教都是为了人而祈求神,而基督教则是为了神而超越人;原始宗教都相信在天国中人的肉体将享受快乐,基督教则致力于寻求摆脱肉体后的灵魂(精神)自由;原始宗教的哲学基础是朴素唯物主义和感觉主义,基督教的哲学基础却是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和唯灵主义。正因为基督教具有形而上学的特点,所以它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神学。而在基督教的形而上学化的过程中,希腊哲学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1] 《旧约·创世记》,第15章,第5节。
[2] 《旧约·创世记》,第15章,第13-14节。
[3] 《旧约·申命记》,第8章,第1-2节。
[4] 《新约·罗马书》,第3章,第28节。
[5] 《新约·马太福音》,第12章,第7节。
[6] 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15页。
[7] 《旧约·创世记》,第17章,第11-14节。
[8] 袁定安:《犹太教概论》,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9页。
[9] 《新约·罗马书》,第2章,第28-29节。
[10] 《新约·马太福音》,第19章,第11节。
[11] 《新约·马可福音》,第10章,第17-25节。
[12] 《旧约·出埃及记》,第21章,第23-25节。
[13] 《新约·马太福音》,第5章,第38-44节。
[14] 《新约·马太福音》,第5章,第28节。
[15] 《新约·马可福音》,第12章,第30-31节。
[16] 古代犹太人拥立君王时,要在受拥戴的人头顶抹上羊膏油,“受膏者”意指君王。
[17] 罗伯逊:《基督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33页。
[18] 《新约·路加福音》,第17章,第20-21节。
[19]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5章,第20-22节。
[20] “保罗书信”包括《新约》中的《罗马书》、《哥林多书》(前、后卷)、《加拉太书》、《以弗所书》、《腓立比书》、《歌罗西书》、《帖撒罗尼迦书》(前、后卷)、《提摩太书》(前、后卷)、《提多书》、《腓利门书》和《希伯来书》,共十四卷,构成了《圣经》新约的主要篇章。近世的许多学者们认为,在这些书信中有一些是他人假托保罗之名所作,并非保罗本人的作品。
[21] 汉弗雷·卡本明:《耶稣》,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第36页。
[22] 《新约·帖撒罗尼迦前书》,第2章,第15-16节。
[23]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403页。
[24] 罗伯逊:《基督教的起源》,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53页。
[25] 《新约·约翰福音》,第1章,第1-14节。
[26] 黑格尔:《历史哲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521页。
[27] 《新约·约翰福音》,第17章,第1-3节。
[28] 关于基督教的某些教义和仪式的原始起源,在罗伯逊的《基督教的起源》和沙利·安什林的《宗教的起源》中均有记载,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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