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邁向二十一世紀:
回應“現代”與“後現代”的神學思潮
I. 後現代思維範式(postmodern paradigm)
II. 後現代主義對基督教信仰的挑戰與影響
III. 基督教神學對後現代主義的回應:
- 後現代思維範式對基督教信仰的挑戰,引發了不同的神學回應,大概可以歸納為四個主要方的:
IV. 林貝克(George A. Lindbeck)的「後自由主義神學」(Postliberal Theology):
A. 後自由主義神學的「破」──後現代思維範式對基督教教義學的挑戰
1. 「認知 ─ 命題」理論 (the cognitive-propositionalist theory)
B. 後自由主義神學的「立」──後自由主義神學對基督教教義學的重建
※「文化 ─ 語言」理論 (the cultural-linguistic theory)
※維特根斯坦的 (Wittgensteinian)「語言遊戲」 (language games)
- 宗教 = 語言系統、遊戲系統
- 神學命題 = 文法規則、遊戲規則
1. 不需要「認知 ─ 命題」理論的「客觀真實」訴求
C. 「後自由主義神學」之後:再思基督教在後現代語境中的「公共性」與「獨一性」:
1. 宗教的普遍性(universality)與復興現象
2. 宗教經驗並不必須有核心的共同性 (core commonality)
- 「宗教」在中國文化傳統與基督教傳統的不同含義:「安身立命」與「與上帝和好」
3. 宗教的需求與選取 ─ 價值理論(value theory) 角度的思考
- 『對X而言,p在K方面比較q更值得被選取。』 (“p is more preferable than q for X as a K.”)
4. 如果「宗教」的意義是在於「安身立命」(中國文化傳統的理解):宗教的存在意義在於提供人生的「自我超越」(外在的限制〔人生際遇,時空〕;內在的限制〔思維,道德人格〕)
a. 能夠幫助人「安身立命」的宗教,當然不單只是基督宗教:
- 中國的儒(道德人格的操守)、道(逍遙無待的人生智慧)、
佛(解脫執著欲望的情結),都在不同的意義和領域中發揮它們的宗教貢獻
- 基督宗教因信上帝而來的「安全感」(信心,盼望)和「滿足感」(基督的愛,信徒之間的愛)對人的「安身立命」,當然也有它卓越的貢獻
b. 在「自我超越」的功能意義上說,基督宗教在某些方面甚至是及不上一些其他的宗教:例如
- 儒學對道德動機的深刻體驗和追尋(「喜怒哀樂」未發之前的持守工夫)
- 佛學(禪宗)對「無執」的高層次破解(無住、無念、無相)
c. 在這個意義來說,宗教是多元的,基督宗教也並非是唯一的(a
way)
5. 如果「宗教」的意義是在於「與上帝和好」(基督宗教的理解):宗教的存在意義在於達至與創造、掌管宇宙的主宰重建親切的關係(主體與主體相遇 [person to person encounter] 的關係)
1) 建立關係(1):需要符合雙方開出的條件(不只決定於單方面的努力)
a. 關係:不是單方面決定
i. 雙方願意的心 ii. 符合訂出的條件
b. 上帝訂出的條件 = 太苛刻?
c. 「真理」有客觀、排他性
2) 建立關係(2):要求物件存在的客觀性
a. 對話性的關係(dialogical relation)— 回應 v.s. 不用回應
b. 中國傳統的宗教信仰並不重視信仰物件的客觀、真實存在
的問題(例如:阿彌陀佛,觀音菩薩)
c. 基督教重視「上帝的存在」、「耶穌的客觀歷史性」等真理
的問題 — 答案是「真」或「假」,不可以是「喜歡」或「不喜歡」
3) 在這個意義來說,耶穌基督被宣稱是唯一的路(the way):這
是上帝定出來的和好(關係)條件,別無他法。而且,在客觀、真實性的要求下,宗教信仰也必定有真、假的分別(具有「認知意義」)。
6. 可以只要「自我超越」而不要「與上帝和好」嗎?
1) 「與上帝和好」的宗教信仰(基督宗教)並不排斥「自我超越」
的追尋 — 反之卻不然
a. 「他者介入”的修養 — 與上帝和好作為「得救」基礎
b. 「他者相遇”的修養 — 澄悟自體與愛的融化
2) 如果真的有上帝,不願意選擇「與上帝和好」,結果可以是永恆
的損失和悲劇。
3) 若只求「自我超越」,就需要相信人性具備有無限超越的潛能
(例如:中國儒、道、佛,“新世紀運動”)— 根據現實而真誠的經驗體會,這是一種似乎並不合符事實的設想。
V. 後現代語境中的神學課題: